林易无法说服江婉晴,也只好两人一同前往。
几个小时之后,两人已经落地澳洲的机场。
这是陌生的地方,也不会有人接应他们。
在这里,林易和江婉晴都得靠自己。
林易知晓,以罗斯福和安南的能力,肯定早就知道他们坐了这班飞机来澳洲。
说不定,此刻已经在飞机场出口布置下了杀手。
林易并不担心自己的安全,却很担心江婉晴的安全。
林易建议不先急着出机场,而是带着江婉晴去了一趟卫生间。
他们需要乔装一下。
片刻两人走出了卫生间。
此刻,林易穿着一身磨得发亮的牛仔服,头上带着一顶西方元素的带帽檐的草帽。
这也算是入乡随俗,避免目标太过醒目。
本身作为华夏人走到西方国家的土地上,黑头发黄皮肤,就很显眼。
不想被人很快认出来,自然要把头发都遮挡起来。
江婉晴戴了一头波浪黄发,衣服也换成西方元素流行风格。
两人这一番打扮下来,就很容易混入人群当中。
很快,两人相伴出了机场。
正如林易所料,在机场的出口,确实有两拨人,正在紧盯着出来的客人。
他们却不知道,林易和江婉晴已经从他们的眼皮底下溜走了。
接下来林易,带着江婉晴走出机场很远,才叫了一辆出租车。
江婉晴是聪明人,自然明白为什么林易舍近求远坐个出租车。
那是因为,林易担心,机场出口的出租车都是对方的人。
以对方家族的实力,安排一些出租车,等候林易和江婉晴上车,一点都不奇怪。
跑到别人的地盘上,自然要处处小心。
上了出租车,林易也不会直奔目的地,而是报了一个比较有名的大酒店。
既然来澳洲,林易自然要对澳洲做一下功课。
比如,通过电子地图,熟悉一下澳洲的一些街道,酒店。
尤其是,靠近目的地附近街道的一些街道和一些有代表性的建筑地标。
这样行动起来,就会做到心中有数。
这次接任务的是血骑士佣兵团。
血骑士佣兵团是一个厉害的佣兵团。
团长暮夜图雅,是个很神秘的女人,也是罗斯福重要的合作伙伴之一。
据说这个女人,拥有绝世美颜,不但拥有西方女人的美,还有一些东方女性的美。
她像是一个混血儿,但谁也不知道她的过去。
而她有一个外号,叫血狼。
她美艳不假,可嗜血成性,被她杀的男人,没有一千也有八佰。
传说,她还曾经开过一个party,庆祝她获得千人斩。
当然,这些都是道听途说,也没法查到真实数据,来支持她的千人斩。
她有两个强大的助手,一个是枪法如神的乔治,另一个是刀法绝伦的近身搏击高手雷霆。
雷霆是一个中文名字,没错,这个人是地地道道的华夏人。
五岁就在少林寺练武,十八岁出国闯荡,混入了佣兵这一行业。
这些年的杀戮,已经把他锤炼成钢铁一般的杀人机器。
剩下的一百多号佣兵,也个个是过着刀口舔血的日子。
这些人早就训练的以杀人为乐趣,杀人的时候,他们都不会眨一下眼睛。
对于这些,林易和江婉晴丝毫不了解。
他们踏入澳洲的这一刻,就面临着一帮虎狼之师。
这帮家伙,是毫无人性的!
林易和江婉晴开了一间房,目的自然不是重温旧梦。
如此,林易更容易保护江婉晴的安全。
江婉晴并没反对开一间房,她能给理解林易的做法。
两人进入房间,就一张大床。
江婉晴坐在床上,心神不宁地望着窗外。
林易开口道:“这家酒店,离那个大教堂有十里地。”
“傍晚的时候,我自己过去,你留在这里等着我。”
“不行,要去一起去!”江婉晴态度很坚决。
林易不置可否地笑笑,不再和她探讨这个问题。
与此同时,血狼已经得知目标并没找到的消息。
她冷艳的脸上,浮现一抹玩味的笑意。
“有点意思,看来对方很警惕。”
“无妨,知不知道他们在什么地方不重要。他们今晚肯定会来救人,加强戒备,只要对方来,就把他的命留下!”
血狼的指令发出,自然有人会很快办妥这事。
对于血狼而言,她有着自己的高傲,根本没把林易太当回事。
……
黄昏的时候,林易从包里拿出一包湿巾,然后又捣鼓一些药物。
江婉晴有些好奇,“你准备干吗?”
林易却突然,拿着这张沾满药粉的湿巾一下捂住了江婉晴的鼻子。
江婉晴惊愕地瞪大双眼,接着眼前一黑,什么都不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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