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搬到了我家。
志远把书房收拾出来,换了新的床单被套。
她嫌麻烦,说“住几天就回去”。
我说:“妈,那个家不是你的了。”
她没说话。
第二天早上,我醒了,她已经在厨房了。
粥在锅里煮着。鸡蛋煎好了。咸菜切得整整齐齐。
“妈,你不用——”
“闲不住。”
她笑了一下。这回是真笑。
接下来的一周,三件事。
第一,孙律师正式向赵建国发了律师函。
内容很简单:刘桂兰提出离婚。
要求:一,婚内转移夫妻共同财产部分依法分割并返还。二,城南幸福家园602室的归属依法认定。三,刘桂兰名下退休金和个人积蓄被擅自挪用部分,要求返还。
我爸收到律师函的那天晚上,给我打了六个电话。
我没接。
他发了一条消息:“赵雅琴你真的要逼死你爸?”
我回了一条:“你有四百万养别人,没有四百万还你老婆的?”
他没再回。
第二件事——叔叔赵建民来找我了。
这次他没劝我。
“雅琴,你爸打电话给我,让我劝你。我跟他说了——我劝不了。”
他叹了口气。
“上次在你家,你说的那些数字……你叔听了也生气。你妈那个人,我从小看到大的。是个好人。你爸做的这个事,确实不是人干的。”
“叔,那你之前为什么帮他说话?”
他沉默了一会儿。
“你爸是我亲哥。他求到我跟前……唉,我也没想到他在外面花了这么多钱。”
“以后我妈的事,你别再劝了。”
“不劝了。”
他走了。
第三件事——姑姑赵建英打来一个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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