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条都是弟弟。
偶尔几条是家里的电器、装修。
没有一条是给我花的。
用我的名字。
花我的信用。
给弟弟买东西。
十二万三。
我拿起手机,拍了征信报告和消费明细的照片。
一张一张。
清清楚楚。
存进“年夜饭”文件夹。
文件夹越来越厚了。
最后,我打开通讯录。
找到一个名字——我的律师朋友,周彬。
“周彬,帮我拟一份律师函。”
“什么内容?”
“盗用身份证办理信用卡,金额十二万。”
电话那头安静了一秒。
“……寄给谁?”
“先拟好。我自己送。”
“行。明天给你。”
挂了电话。
我把所有材料过了一遍。
亲戚私信对比图,打印好了。
亲戚小群截图,打印好了。
妈的语音转文字,打印好了。
Excel表格,打印好了。
征信报告和消费明细,打印好了。
律师函,明天到。
一个文件袋。
红色的。
年三十,这个文件袋会出现在年夜饭的饭桌上。
我把所有东西放进去。
拉上拉链。
放在行李箱最上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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