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饭时间,李向南拖着一身的疲惫从工地上走回来。
阳光把他的影子拉得很长,贴在龟裂的黄土地上,像一条没精打采的蛇。
后背的汗渍干了又湿,在灰色工作服上晕出深浅不一的盐霜,风一吹,带着股咸涩的味道。
后勤的工作不是别人眼里看到的那样轻松。
数千人的吃喝拉撒,都要靠他一个人来调动。
虽然手下有罗秋生和两个公社派来的干事帮忙,但每天从鸡叫忙到深夜,脚不沾地是常事。
昨天清点粮食时,发现王家庄工段又多领了十斤玉米面,他追到后山才把人堵住,回来时天都泛白了。
由于家就在附近,他一向不怎么在工地的食堂上吃饭。
主要是食堂的那种大锅饭他吃不习惯。
铁锅里的野菜粥永远是清得能照见人影,窝窝头硬得能硌掉牙,油星子更是奢侈品,只有逢年过节才能见到。
并且初夏和倾夏姐妹俩,总会在家里准备好可口的饭菜等他回来。
早上出门时,初夏就把红薯埋在了灶膛的余烬里,说等他回来正好焐得流油。
已经到了秋末,但还没有入冬,天气不冷不热。
风里带着点庄稼收割后的干燥气息,要是往常年头,田埂上该堆着金灿灿的玉米垛,场院里该晒着饱满的谷穗。
要不是因为旱情,这样的天气总会让人心情愉悦不少。
跑过原先他住的那两间瓜棚的时候,李向南停了下来。
竹篱笆被风吹得歪歪斜斜,上面爬着的牵牛花早就枯了,只剩下褐色的藤蔓像蜘蛛网一样缠着。
抬头看去,大门的竹子门框上,写着“绿竹桃源”的那块竹篇还在。
竹片被晒得发白,“绿”字的最后一笔脱了线,在风里轻轻晃悠。
但是小院里已经不像原来那样的干净整洁。
他和初夏搬进了绿水桃源的小洋楼,这里就空闲了下来。
秋天的落叶在整个院子里打着旋的飞扬,黄的、褐的,混着几根干枯的草茎,像是在跳一场杂乱的舞。
就连他们曾经用来吃饭小石桌上也飞满了枯叶,厚厚的一层,轻轻一碰就簌簌往下掉。
大门没有锁,李向南随手推门走了进去。
木门轴“吱呀”一声惨叫,像是被遗忘了很久的叹息。
这里虽然破旧,但是却承载着他和初夏最初的温馨时刻。
想到刚来时两个人还睡在秸秆铺成的地铺上。
秸秆扎得人后背发痒,夜里能听见老鼠在梁上跑的声音,初夏总是攥着他的衣角,直到天快亮才敢睡着。
后来换成了那张一活动就吱呀乱叫的竹床。
记得第一次在竹床上相拥时,初夏的脸比灶膛里的火光还红,手紧张得不知道往哪里放,竹床“咯吱咯吱”的响声,在寂静的夜里格外清晰。
想想那时初夏羞涩的模样,李向南忍不住嘴角扬了起来。
那段日子虽然苦,但是现在想想,同样是非常的快乐。
那时候,一碗红薯粥两个人分着喝,都觉得甜;一件打补丁的衣服换着穿,都觉得暖。
人的幸福只不过是一种感觉罢了。
在不去对比的情况下,只要你感觉幸福,那你就是幸福的。
李向南扒开石桌上的枯叶,一屁股坐在上面。
石头被晒得暖暖的,透过薄薄的工作服,熨帖着酸痛的腰。
眼睛望着四周,回想着当初的点点滴滴。
墙角那棵石榴树,还是初夏亲手栽的,现在结了三个干瘪的小石榴,挂在枝头像被遗忘的灯笼。
灶台上的铁锅还在,锅底结着厚厚的黑垢,里面落满了灰尘,他仿佛还能看见初夏围着蓝布围裙,在灶台前忙碌的身影。
人就是这样,有时候不知道为什么,就会特别的想念过去。
就像是生活在二十一世纪的人们,哪怕他们的生活比过去好了无数倍。
住着高楼大厦,开着汽车,手里的智能手机能连通世界。
但也总是想要回到那个贫瘠童年,再次感受一下那个时候的快乐。
可是,真的身处那个时代时候,真的感觉到了快乐了吗?
李向南不一样。
他是重活了一世的人,他从这个时代走过去,又回到了这个时代,所以他没有别人眼中的那种遗憾。
他知道饥荒的滋味,知道亲人离散的痛苦,也知道一点点甜就能填满心房的满足。
他知道最珍贵的是当下,做好做自己想做的事,人活着的意义有很多种,关键看你怎么去选。
他眯着眼睛享受着秋季的阳光,秋风时而掀起他的衣角。
带着点凉意,却不刺骨,像是温柔的手在轻轻抚摸。
偶尔会有一片树叶飘到他的身上,再翻着滚儿飞向远处。
像是在跟他告别,又像是在提醒他,日子总要往前过。
“向南,李向南,在吗?”
外面有人在叫他的名字,让他从回忆中回过神来。
声音隔着竹篱笆传来,带着点熟悉的腔调,却又有点陌生的生硬。
他愣了一下,侧耳细听。
声音特别的熟,但是他却一下子没有反应过来是谁的声音。
直到竹制的篱笆门一响,“吱呀”一声被推开,有人推门进来,他才恍然醒悟。
那道身影他熟悉的不能再熟悉了。
中等身材,走路时习惯性地微微挺胸,只是比以前胖了点,也白了点。
正是和罗秋生一样,与他从小玩到大的好兄弟李建国。
“建国,你咋回来了?”
李向南带着惊喜的神色,一下子从石桌上蹦了下来。
动作太急,带起的枯叶飞了一脸,他抬手一抹,露出满是笑意的脸。
半年多没见,建国的模样变了。
原先他在日头下劳作,晒的黑黝黝的皮肤变的白了很多,像是常年待在屋里没见过太阳。
曾经的一头短发现在留成了最流行的三七分头,头发抹得油亮,苍蝇落上去都得打滑。
上身上穿着一件灰色的中山装,领口系得严严实实,袖口扣得整整齐齐,连个褶皱都没有。
脚下黑色皮鞋能照出人的影子,走在泥地上,小心翼翼地踮着脚,生怕沾了半点土。
李向南跑上去,给了好兄弟一个大大的拥抱,开心的拍着他的肩膀。
“建国,这是出息了啊,看样子当上大干部了吧?看这一身,真气派。”
他的手掌带着工地上的泥灰,一拍,就在李建国的中山装上留下两个深色的印子。
李建国笑了笑,身子向后退了一步,不动声色的弹掉了李向南沾在他身上的泥土。
手指在肩膀上轻轻拂过,像是在处理什么脏东西。
刚从工地上回来的李向南,还没来的及洗掉身上的泥污。
灰色的工作服还有没有干透的泥浆,裤脚沾着草屑,鞋子上更是裹着厚厚的黄泥巴。
李建国的动作落在了李向南的眼里,让他稍微愣了一下。
心里像被什么东西轻轻蛰了一下,有点不舒服。
不过很快他就释然了。
人家建国现在是城里的工人,坐办公室的,讲卫生,爱干净也是正常的。
总不能还像小时候那样,在泥地里打滚,在河里摸鱼,弄得一身腥臭也不在乎。
“向南,我回来看看我爹娘,顺道过来看看你。”
说着,他扬了扬手里提着的一个网兜,里面有烟有酒,都是高档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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