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发现此时的李建国,眼里闪着一种让他感觉到陌生的光芒。
那光芒里有算计,有焦虑,还有点对现状的不满足。
至于是什么,他也说不清楚,只是让他有一种李建国突然像是变了一个人一样的感觉。
稍微思考了一下,李向南答道。
“傻柱的快乐,源于他对世界的简单感知。”
他靠在自行车上,看着远处工地上忙碌的人群,声音放得很轻。
“他的快乐只与当下相关,一口饱饭,一个陌生人的微笑,一句温和的话,都会让他满足。”
“这些,是我们这些所谓的正常人难以做到的。”
“因为我们要的太多。”
想要更好的生活,想要更高的地位,想要别人的羡慕,想要的越多,快乐就越难。
李建国转头看了他一眼,见李向南已经推起他的自行车,向前走去。
他快步跟上,嘴里轻轻吐出一句。
“因为,我们比傻柱多了一样东西,叫做欲望。”
他的声音很轻,像是在说给自己听。
“欲望?”
李建国停下了脚步,似乎想到了什么。
眉头微微皱起,像是在琢磨这个词的意思,又像是在回忆什么不开心的事。
不过,他很快就快步追了上去。
脸上又挂上了那种恰到好处的微笑,仿佛刚才的失神只是错觉。
李向南带着建国来到绿水桃源小洋楼前,李建国抬头,看到这新奇的小洋楼,忍不住“哇”了一声。
红砖墙在阳光下泛着光,玻璃窗擦得锃亮,门口还种着两盆仙人掌,绿油油的,透着生气。
“这是你新家?这也太气派了吧?”
他的眼睛里满是惊讶,伸手摸了摸墙上的砖块,像是不敢相信这是真的。
在农村,能住上这样的房子,比城里的工人宿舍还稀罕。
李向南不置可否的笑了笑,上前推开了门带着李建国走了进去。
院子里很干净,青石板铺的地面,扫得一尘不染。
墙角种着几棵向日葵,虽然花盘已经枯了,但枝干还挺着,像个倔强的哨兵。
周海生和赵教授都不在,应该是在工地上忙活,这会儿还没回来。
住在小洋楼的几个人,都不在工地食堂上吃饭。
毕竟伙食方面,食堂和这里是没法比的。
初夏姐妹俩和安琦,正在厨房里做饭,时不时能听到她们欢乐的笑声。
倾夏的声音最清脆,像铃铛一样:“姐,你看我剥的蒜,是不是比昨天好?”
初夏的声音温柔:“嗯,倾夏越来越能干了,等下让姐夫多吃两块肉。”
安琦的笑声带着点腼腆:“倾夏手巧,不像我,剥个蒜都能弄一手味。”
“初夏,你看谁来了。”
李向南把李建国的自行车放在院子里,冲着厨房喊了一句。
片刻,初夏扎着围裙从里面走出来。
围裙是蓝布的,上面绣着朵小小的梅花,是她自己绣的,针脚细密。
她的肚子已经很明显了,走路的时候,要稍微挺着点腰,脸上带着怀孕的妇人特有的柔和。
倾夏和安琦也好奇的从里面伸出头来向这边看。
倾夏比刚来的时候长开了不少,脸颊圆圆的,透着健康的粉,梳着两条麻花辫,辫梢用红布条系着,看到李建国,眼睛亮晶晶的。
安琦还是那么文静,穿着件浅绿的褂子,站在倾夏后面,微微低着头,露出小巧的下巴。
“哟,是建国兄弟啊,你咋回来了。”
初夏一眼就认出了李建国,毕竟当初挖井的时候,相处了很久。
那时候李建国还没去城里,天天来工地上帮忙,给初夏送过不少次野菜。
“回来看看我爹娘,顺便过来看看向南哥和嫂子你。”
李建国扬了扬手里的网兜,里面是他带来的礼物,笑容可掬。
“快进屋坐,外面晒。”初夏热情地招呼着,眼睛在李建国身上转了一圈,忍不住夸道,“建国兄弟现在看着真精神,跟城里干部一样。”
“那你还真猜对了,建国现在可是大干部了。”李向南拍了拍建国的肩膀,笑着对初夏道。
“纺织厂的后勤科长呢,管着几千人的吃饭穿衣,比我这临时的强多了。”
“还是咱建国兄弟有本事。”
初夏嘴里夸着李建国,眼睛却一直没有离开过向南的身体。
上下打量了他一遍,见他身上都是泥,嗔怪道:“看你这一身,快去洗洗,我给你烧了热水,就在灶上温着呢。”
说着,就想去帮他解工作服的扣子。
这一切,李建国都看在眼里。
他看着初夏对李向南那种自然而然的关心,看着院子里温馨的景象,看着小洋楼里透出的烟火气,这一刻,他突然感觉到,似乎这样的生活,才是他想要的。
简单,踏实,有人疼,有人盼。
可是现在他已经没有机会了。
他在城里,住着厂里分的宿舍,每天面对的是报表和算计,回到家,只有冷冰冰的墙壁。
李向南在院子洗了把脸,把身上的泥土弄干净,这才带着建国上了二楼。
二楼的客厅很宽敞,摆着一套沙发,是绛红色的灯芯绒,虽然不是新的,但很干净。
墙上挂着赵教授写的字:“饮水思源”,笔力遒劲。
李向南给李建国倒了杯水,玻璃杯里的水冒着热气,是刚烧开的。
“坐,随便坐,跟在自己家一样。”
李建国坐在沙发上,小心翼翼地,只沾了个边,生怕把沙发弄脏了。
他环顾着客厅,眼里的羡慕藏不住。
“向南哥,你这日子,过得真不错。”
“瞎过呗。”李向南笑了笑,“比在瓜棚里强点,主要是初夏打理得好。”
正说着,院子里有人大喊。
“建国呢?不是说建国来了吗?人呢?”
声音洪亮,带着股风风火火的劲儿,不用看就知道是罗秋生。
他跑得上气不接下气,额头上的汗顺着脸颊往下淌,手里还攥着个记工分的本子,大概是从工地上直接跑过来的。
李建国连忙站起来,脸上堆起笑:“秋生,好久不见。”
罗秋生看到李建国,眼睛一亮,冲上来就给了他一个熊抱,比李向南刚才的拥抱实在多了,差点把李建国怀里的网兜挤掉。
“你个小子,可算回来了!”罗秋生拍着他的后背,力道不小,“在城里快活了,把我们哥俩忘了是吧?”
李建国被他拍得龇牙咧嘴,却又不好说什么,只能笑着:“哪能啊,天天惦记着你们呢。”
“惦记着就好!”罗秋生一屁股坐在沙发上,拿起李向南的水杯就喝了一大口,“中午必须喝两杯,不醉不归!”
李向南看着这两个从小玩到大的兄弟,心里暖暖的。
不管日子怎么变,不管大家走了多远,这份情分还在,就好。
初夏在楼下喊:“饭好了,下来吃饭啦!”
三个人笑着下了楼。
餐桌上摆着好几个菜:熏野鸡肉,炒鸡蛋,凉拌野菜,还有一碗红薯粥。
都是家常菜,却香气扑鼻。
倾夏端着最后一盘菜上来,是炒青菜,绿油油的,看着就有胃口。
“建国哥,秋生哥,快吃。”她脆生生地说,眼睛弯成了月牙。
李建国看着桌上的菜,看着忙碌的初夏和倾夏,看着身边说说笑笑的李向南和罗秋生,突然觉得,手里的“大前门”和“高粱白”,好像也没那么金贵了。
或许,他在城里追求的那些东西,并不是真正的快乐。
可是,路已经选了,还能回头吗?
他拿起筷子,夹了一块野鸡肉,放进嘴里。
肉质紧实,带着松针的清香,比城里馆子里的红烧肉,似乎还要好吃。
院子里的阳光正好,透过窗户,洒在每个人的脸上,暖洋洋的。
傻柱的歌声远远传来,还是那句“破鞋,红烧肉”,却好像没那么刺耳了。
李向南举起碗:“来,为了建国回来,干杯!”
“干杯!”罗秋生和李建国也举起碗,三个碗碰在一起,发出清脆的响声,像是在为过去的时光干杯,也像是在为未来的日子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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