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啥?这么些人你就给四百两银子?”
紫霄一脸不忿的看着面前的商人。
“你知不知道这都什么人啊?”
说着拉过来一个瘦的只剩下骨头架子的人。
“就这样的,吃得少,干的多,瘦点耐力好你知不知道?”
又拉来一个胖的跟球一样的人。
“就这个,绝对劲大,脂包肌懂不懂?一个人干活能顶两个!”
小贩无奈的看着他。
“这位爷,您得明白,黄河工程的人已经够多了,这再过几个月都快要竣工了,行情嘛。”
“不行不行,再多点!”
小贩见他不肯松嘴,又拿出来八十两纹银。
“这位爷,我这边最多给你再加八十两,你往这卖,我们还得往出送呢不是?”
紫霄一把拿过小贩手里的纹银。
“四百八就四百八!”
说罢带着身后押送的士兵离开。
林峰看着不断把玩手中纹银的紫霄顿感无语。
这货是怎么让陛下安排出来办事的?怎么看他都不像是个好人啊。
林峰是朱雀卫剑字营的统领,其父林虎深受人皇器重,他便被派来保护人皇最宠爱的长公主君倾颜。
紫霄转头看着林峰。
“怎么了林统领,走啊,还没完事呢。”
林峰有些不可思议的看着他。
“还没完事?人家九族都被你送到黄河挖河道去了,你说还没完事?咋地?我带兵给你抢回来?”
紫霄笑着拍了拍他的肩膀。
“我说你啊,就是欠缺观察能力,你就没发现少了点什么吗?”
林峰仔细想了想。
“不对!这群人里面怎么一个低龄女子都没有?”
“这就对了嘛!”
紫霄笑着带林峰及身后一众甲士走向教坊司。
......
“我说老鸨,你这也太不够意思了吧?你看看,这都多好的丫头,你就给一千两?”
老鸨一脸无奈的看着紫霄。
“紫公子,我们这是教坊司,不是寻常青楼,你这都多少人了?我们培训不要时间吗?我们干什么不要钱?搞不好还得赔本呢!”
“你丫的少给小爷我来这套,这都是书香门第!琴棋书画那是样样精通!换身衣服就能上台,还用得着培训?”
老鸨一脸黑线的看着被镣铐锁住的一众女子。
“紫公子,市场价就是这样!”
“这可是大儒张伯明的九族啊!张伯明知不知道?那可是我的至爱亲朋,手足兄弟啊!不行,得加钱!”
......
紫霄带着林峰及一众甲兵回到皇宫,随后在储物袋里中掏出五十两纹银丢给林峰。
“今天送人辛苦了,带兄弟们下去喝喝小酒。”
林峰当然知道紫霄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放心吧,以后还会一起做事的,我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你记住皇城的规矩就好。”
随后卸下铠甲,带着一众甲兵离去。
皇城最大的规矩:“内城不准出手,外城不准杀人,违令者立斩。”
林霄看着储物袋里的两千纹银,十几块下品灵石,以及二十两黄金,心中暗暗思忖。
“这点钱想要培养属于自己的势力,恐怕是不太够,还是得想办法赚钱。”
思来想去了半天,也没有想到什么合适的赚钱法子。
“不想了,赚钱哪有抢来的快!”
......
皇宫长公主宫殿,梧桐宫
“不嫁不嫁!倾颜,你就跟陛下说说吧,本王还要征战沙场呢,好不好嘛~”嬴霜抓着君倾颜的手晃来晃去,清冷俊俏的脸颊快要皱成了包子。
君倾颜将她按在了座位上,摇了摇头:“君无戏言,陛下和老秦王都答应下来的婚事,怎么能说算了就算了?”
“本王都二十有五了,他才多大啊,比本王小了六岁,整整六岁欸,本王都开始提着凤翅枪征战沙场了,他还在学堂里识字呢!不嫁不嫁!”嬴霜的脑袋摇成了拨浪鼓,连带着头上的步摇也一晃一晃的。
“再说了,天下英雄犹如过江之鲫,本王干嘛要这个小家伙?他能干什么?论修为,本王已经是先天至极,他呢,貌似才易筋吧?连凝脉都不到,拿什么和本王比?这其二嘛,本王熟读兵法,能领二十万大军,他呢,能干什么?看过兵法吗?这其三,他一介白身,门不当户不对,凭什么娶本王,本王可是秦王!”
一阵爽朗的笑声传来:“怎么,听说小秦王对朕的安排不甚满意?”
一个相貌庄严,身材修长的男人出现在梧桐宫门口处,身穿黑色龙袍,头戴十二旈冠冕,腰间佩戴着天子剑,随着大太监的一声:“大周王朝人皇陛下驾到!”缓步走入宫门,身后还跟着两位老人,一个一身麻衣,身材魁梧,形似武夫,另一个则身着绸缎,温文尔雅,身上带着一股书卷气。
形似武夫之人,正是老秦王嬴琛,身后带有书卷气的,则是紫霄的师父,霍修齐。
两人及周遭宫女俯身便拜:“参见大周人皇陛下!”
君炎示意两人平身。
“小秦王,可是对朕的安排不满意?”
嬴霜只得乖乖低下头说道;“不敢......甚是满意......”
君炎不以为意,他当然知道,年轻人有属于自己的傲气。少年肆意之心气,乃是不可再生之方物。
“朕刚才听见了,你说他是一介白身,门不当户不对,是也不是?”
嬴霜点了点头:“是......”
“好,赵闯,宣旨!”
大太监赵闯举起圣旨,大声宣读:“大周人皇陛下诏曰:封三千因果阁少阁主紫霄,为白虎卫银卫,赐银线白虎服,玄阶下品碧水剑,赏黄金万两,钦此!”
赵闯宣读完转身将圣旨交给霍修齐,笑眯眯的说道:“老阁主,该替你的好徒儿领旨谢恩了。”
霍修齐笑着接下圣旨:“臣霍修齐谢过陛下!”
君炎笑眯眯的看着嬴霜:“小秦王,如今他已有官身,可是门当户对了?”
“是......”
嬴琛揉了揉嬴霜的头发:“霜儿啊,不是老夫非要将你嫁人,你被我们这群老家伙保护的太好了,完全不懂人心险恶。战场之上刀枪无眼,你每次都全身而退,你可知为何?”
“孩儿不知......”嬴霜扁了扁嘴:“可是再怎么险恶,也不至于将我嫁人吧,还是个素未谋面的人。”
嬴琛负手而立,看着面前的嬴霜:“因为我们这群老家伙把你保护的太好了,每次冲锋,永远都是樊将军冲在你面前,你被我们困在了中央,就像是笼子里的金丝雀一样,我们这几个老家伙把你养的不够狠,不够果断!”
嬴琛叹了口气:“你大哥十年前征战北狄,金戈铁马,锣鼓声天,何其风光。可结果呢?骄兵必败,他太过于自负了!论天赋,他十八岁就已经步入先天至极,论武艺,不过五年便将《诡枪》炼至大成,被围困时那贯穿敌军军阵的那一枪,现在都是北狄军中的噩梦!我看着他一步一步的从我身边的小兵打上骠骑将军......可他也不够狠,不够果断,一将功成万骨枯!他的仗打的好,可是打的不够毒!一定要把他们打怕了,打服了,这样才能保住一方安宁。”
“打的一拳开,免得百拳来!”
嬴霜也落寞的低下了头,她知道,大哥是父亲永远留在心中的一根刺。
十年前,嬴战率军北伐,骄傲自负,他知道敌军正在诱敌深入,可依旧率军冲锋,步入草原深处,五万精骑追着八万敌军,打的敌人丢盔弃甲。
他将敌人团团围住,并不重下杀手,而是要敌军缴械投降。
就在回营庆祝胜利之时,敌军斥候率领四万增援赶到,火箭,浓烟,无所不用其极,原本投降的北狄俘虏瞬间暴起,夺刀砍杀,就连最简单的军阵也来不及施展,五万大军全军覆没,被十余万战马践踏成肉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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