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初下了楼,他把车开出了医院,他开了很远,远到已经看不见医院,远到周围的街景变得陌生,远到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开到了哪里。
然后他把车停在路边,熄了火,在车里坐了很久。
方初以前不信一见钟情。
在部队里待了这么多年,他见过太多的事情,经手过太多的案子,看过太多的人心。他从来不相信一个人可以在短短的几秒钟之内对另一个人产生什么深刻的感情,那在他看来不过是文学作品里编出来骗人的东西,是那些没有经历过真实生活的人对爱情的一种幼稚的、不切实际的想象。
感情是需要时间的,需要了解的,需要两个人在一起经历一些事情、度过一些日子、吵过几次架又和好之后,才能慢慢生长出来的东西。他一直这么认为,也一直这么劝解别人说。
可是那天,在市政府门口,知夏从他车旁跑掉的时候,他坐在驾驶座上,从后视镜里看着她慌慌张张跑进小巷子的背影,心里忽然动了一下。
就那么一下。很小,很快,像蜻蜓点水一样轻,像风吹过湖面一样短暂。他甚至没有意识到那一下意味着什么,只是觉得这个女孩有点傻,手都破了皮还说不疼,膝盖都磕青了还说不碍事,被人撞了还反过来给人家道歉。傻乎乎的,让人想皱眉,又让人忍不住多看了一眼。
后来他把这件事忘了。真的忘了。他事情那么多,哪有多余的心思去想一个在路边偶然碰见的、冒冒失失的小姑娘?
可是那天他推开家门,看见知夏站在他家客厅里的那一刻,他忽然就明白了。
他以为他忘了,但他没有。那些她被撞了之后的画面——她坐在地上拍土的样子,她把手藏在身后不想让他看见伤口的样子,她一边后退一边说“对不起”的样子——全部都在,一帧一帧的,清清楚楚的,像被人用刀刻在了脑子里,他以为自己翻过去了,其实每一页都还在。
那天晚上他躺在床上,很久都没有睡着。他翻来覆去地想一件事——为什么她会长得像方芷?为什么她是知林的妹妹?为什么他一见到她就内心愉悦?为什么他在听完他妈的话后,他更想正大光明的拥有她?
他那个时候就知道自己不对劲了。但他控制不住自己,他去查了她的课程表,他甚至还给知林打了电话,说在京都碰到了他妹妹,旁敲侧击的打听出了她的喜好。他理所当然的认为她年纪小,不可能有对象。可是现在现实告诉他,她结婚了。
方初闭上眼睛,脑海里又浮现出,左旗站在走廊上,背着书包,对他说“我是她爱人”时的样子。
那个年轻人站得很直,眼神很稳。他没有质问,没有发火,甚至没有表现出任何敌意。他只是平静地、坦然地、理所当然地宣告了一个事实——她是我的爱人,我们结婚了,我们在一起两年了。
方初在听到那句话的瞬间,心都碎了。
他从表面上看起来没有任何变化,但在他身体的某个地方,有一根一直绷着的弦,忽然就断了。
他当时转过身去看窗外,不是因为他想去看风景,是因为他不想让左旗看见他的眼睛。他的眼睛在那一刻一定泄露了什么不该泄露的东西,他控制不住。
他在窗边站了十几秒钟,那十几秒钟里他脑子里转过了无数个念头。他想问左旗,他们什么时候结的婚,想问他们在哪里办的婚礼,想问知夏为什么会这么早结婚,想问他们有没有孩子——但最后一个问题他没敢想,因为他发现自己不想知道答案。
任何一个答案他都不想听。
她结婚了。结婚了。
方初把这三个字在心里翻来覆去地咀嚼了很多遍,他试图从这个事实里找到一点破绽,找到一点可以让他继续抱有幻想的缝隙——也许她结婚很仓促,也许她和她爱人感情不好,也许她根本就不爱那个人——但他很快就把这些念头掐灭了。
他看见左旗的眼睛了。那双眼睛里有疲惫,有焦急,有担忧,但更多的是一种很深的、很稳的、像树根一样扎在地底下的东西。那是一个深爱着一个人、也被这个人深爱着的人才会有的眼神,他骗不了自己。
知夏的爱人,是她的同学,年纪和她相仿,和她一起上学,一起放学。他们一起经历了高考,一起从老家来到北京,一起在这个巨大的、陌生的城市里,一点一点地建造属于他们自己的生活。
而他呢?他比她大了七八岁。他甚至还有一段婚姻没有处理干净。
他跟沈杏的婚姻是一场协议,没有感情,没有欺骗,两个人从一开始就说好了,各取所需,过几年就散。他从来没有觉得这有什么问题,甚至觉得这是一种很体面的、很符合他做事风格的方式——干净利落,不拖泥带水,不欠任何人。
但现在,他坐在黑暗的车厢里,第一次觉得这件事让他恶心。
不是恶心沈杏,是恶心自己——一个连自己的婚姻都处理得如此潦草的人,有什么资格去肖想一个干干净净的、全心全意爱着别人的女孩?
一见钟情。
他以前觉得这四个字是天底下最荒唐的鬼话。现在他觉得这四个字不是鬼话,是诅咒。是一个你从来不相信它存在的东西,忽然有一天砸在你头上,把你砸得晕头转向、遍体鳞伤,然后你才发现,你不相信它,不是因为它是假的,而是因为你害怕它是真的。
你害怕这世界上真的有一种东西,不讲道理,不论条件,不分时间地点,说来就来,来了就不走。你害怕它,因为你从来没有遇到过,因为你不知道该怎么面对它,因为你一旦承认了它的存在,你之前精心构建的那一整座冷静、克制、井井有条的人生大厦,就会在顷刻之间土崩瓦解。
他忽然想起,知夏被塞进车里的时候,急急忙忙地说了一句“我得跟左旗说一声”。他当时没有在意,随口说了一句“你们老师会说的”,就把话题岔开了。
现在他知道了。左旗,就是她的爱人。
她要跟左旗说一声。她被人带走的时候,心里想的第一件事,是要跟她的爱人说一声。方初当时没有给她这个机会,他以为这没什么大不了的,以为老师会转告,以为不过是少上一两节课的事情,不值得大惊小怪。
但他没有想过,对知夏来说,那不是“少上一两节课的事情”,那是她和她爱人之间的一种默契——不管去了哪里,不管发生了什么事,都要让对方知道。
她结婚了,他们互相爱慕。
他对自己说了一遍又一遍,像念咒语一样,试图用这句话把自己从那种危险的、不可控的、让他感到陌生的情绪里拽出来。她结婚了,她爱人是她的同学,他们年纪相仿,他们在一起两年了,她过得很幸福。
这一切都跟他没有关系。
方初翻了个身,侧躺在座椅上,把夹克裹紧了一些,闭上了眼睛。他不知道自己接下来该怎么办。
他只知道,明天太阳还会照常升起。他还得在方屿钊面前扮演那个冷静克制的孙子,还得在所有人面前保持那副刀枪不入的、无懈可击的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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