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屿钊出院那天,北京的梧桐叶已经落了大半。
知夏和左旗一起到医院接人。方屿钊坐在轮椅上,被护士从病房推出来的时候,整个人像换了一个——瘦还是瘦,但眼睛里有了光,脸色也不再是那种死灰般的苍白。他看见知夏站在走廊里,瘪了瘪嘴,像个小孩似的伸出手来。
“来了?”老人的声音还是沙哑的,但中气足了不少。
知夏走过去,弯下腰,让他拉住自己的手:“我来接您出院。”
方屿钊握着她的手,沉默了一会儿,忽然说了一句让走廊上所有人都愣住的话。
“你当我女儿好不好。”
知夏一愣。左旗站在她身后,微微皱了皱眉,没有说话。
方屿钊抬起头,看着知夏,浑浊的老眼里有一种固执的光:“我要认你当女儿。”
知夏彻底愣住了,嘴巴张了张,半天没说出话来。郑沁走到方正身边,两个人交换了一个眼神。方正轻轻叹了口气,那个叹息里有一种“我就知道会这样”的无奈。
方屿钊在住院的最后半个月里,已经不再把知夏当成方芷了。他的意识越来越清醒,渐渐分得清哪个是女儿、哪个是长得像女儿的女孩。但分清楚之后,他不但没有疏远知夏,反而比之前还要黏她。他开始叫她“夏夏”,不叫“小芷”了,但他看知夏的眼神,比看亲生女儿还要亲。
他后来跟郑吉祥说过一句掏心窝子的话:“吉祥,我知道她不是小芷。但她来了之后,我才觉得我活过来了。不是因为她像小芷,是因为她这个人。她心软,她善良,她握着我的手的时候,我知道她是真心的,不是因为可怜我,不是因为任何别的原因。”
郑吉祥当时听了这话,沉默了很久,最后说了一句:“您说得对。”
现在方屿钊要在所有人面前,正式地、名正言顺地、让这个女孩成为自己的家人。
方家的反应比他预想的要平静得多。
方向接到电话的时候正在开会,听完弟弟方正的转述,沉默了两秒钟,说了三个字:“随他吧。”挂了电话之后他又想了想,觉得父亲这辈子失去的太多了。如果认个干女儿能让剩下的日子好过一点,那就认吧。不是什么大事。
方辰是方家的长孙,爷爷没几年可活了,只要他开心,认就认吧,不就是多了个年纪能当自己闺女的干姑姑吗,无所谓了。
方辰的弟弟妹妹们向来以他马首是瞻,听到大哥这么说,纷纷在电话那头应和,都说没意见。
方家上上下下十几口人,没有一个反对。甚至有人觉得老爷子这样,好歹是有个念想,总比他以前那副活一天算一天的样子强一万倍。
所有人都默认了这件事。
除了方初。
方初听完方正的话,愣了一下。
“认干女儿?”方初的声音不大,但每个字都像从冰窖里捞出来的。
“嗯,你爷爷的意思,家里都同意了。”方正的声音里有掩饰不住的疲惫,“认了就认了,老爷子高兴就行。”
“我不同意。”
方正被这三个字噎了一下。在他的印象里,方初不是一个会说“不同意”的人。方初只会说“行”或者“我知道了”或者直接挂电话。他不会跟长辈唱反调,尤其是不会在这种既成事实的事情上唱反调。
“你不同意什么?”方正耐着性子问。
“认她当干女儿这件事。”方初的声音还是很稳,但那种稳不是冷静,是暴风雨来临前最后的平静,“我不同意。”
方正沉默了两秒钟,声音沉了下来:“原因呢?”
方初攥着话筒的手指用力到泛白,嘴唇抿成了一条线。理由是有的,有很多,每一个都理直气壮——知夏不是方家的人,她没有义务被绑在这个家里,她有自己的家庭有自己的生活,不应该被一个不相关的老人的执念捆住手脚。
这些理由都是对的。说出来没人能反驳。
但方初知道,这些都不是真正的原因。
真正的原因是——一旦知夏成了方屿钊的干女儿,她就成了他的姑姑。
不是血缘上的,但在这个家里,在所有人的认知里,在所有的称谓和关系里,她就是他的长辈。他不能对自己的长辈有任何非分之想。哪怕只是在心里偷偷地想,都是一种不可饶恕的冒犯。
他不知道自己对知夏的那些心思还能存在多久,也许过一段时间就会自己消散,也许永远不会。但只要她还只是“知夏”,一个跟他没有任何关系的、偶然出现在他们生活中的外人,他就可以在遥远的、无人知晓的地方,默默地保留着那些不能说出口的、见不得光的、迟早会死掉的东西。
可一旦她成了方屿钊的女儿,成了他的姑姑,这些东西就必须在一瞬间彻底死干净。连根拔起,寸草不留。
他做不到。
方正的声音又从听筒里传来:“方初,你爷爷今年七十八了。你知道他这次生病,医生怎么说吗?他说老爷子能撑过来是个奇迹。你妈落水那次,要是没有知夏,你可能早就没妈了。你爷爷现在就想认个干女儿,全家人没有一个反对的,你告诉我,你有什么资格反对?”
方初没有说话,直接挂了电话。
认吧。
方初在心里把这两个字默念了一遍。认了也好。认了,他就可以死心了。不是慢慢地、一点点地死,是咔嚓一下,一刀两断,干干净净,再也不用在夜里翻来覆去地想那些有的没的。她是他的姑姑,这就是答案,这就是结局,这就是这道无解的题唯一的、最后的、谁也无法更改的解。
认亲那天,方初没有回来。
方家的老房子里摆了一桌酒,不算大,但该来的人都来了。方屿钊穿着一身崭新的藏青色中山装,坐在主位上,脸上的皱纹像被熨斗烫过一样舒展开来,笑得合不拢嘴。
知夏跪在他面前,规规矩矩地磕了三个头,叫了一声“干爸”。方屿钊应了一声,声音洪亮得不像一个刚从医院出来的老人,把知夏扶起来,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红布包,里面是一对成色极好的翡翠镯子,是他老伴留下的。
“你妈要是还在,她一定高兴。”方屿钊说这话的时候眼睛有点红,但嘴角是上扬的,“以后你就是方家的闺女了。”
知夏接过镯子,眼眶也红了。
方华端着一杯酒走过来,上下打量了知夏一番,忽然笑了:“还真像。”她把酒杯递过去,碰了碰知夏的杯子,“我叫你姑姑还是叫你妹?”
知夏不知道该怎么回答,方屿钊在旁边说:“当然是叫姑姑,别整那些虚的。”
方华哈哈大笑,一口把酒干了,拍了拍知夏的肩膀:“行,姑姑,以后有人欺负你,报我的名字。”她说这话的时候瞟了一眼左旗,左旗微微欠身,方华挑了挑眉,点了点头,没再说别的。
方辰过来敬酒的时候很得体,说了几句场面话,然后拉着左旗坐到一边,聊起了京都大学的事情。方辰是个精明人,几句话就把左旗的底摸了个大概——苏州人,父母都是普通职工,他成绩优异,文章写得好,跟知夏是青梅竹马,结婚两年了。
方辰听完,端起茶杯喝了一口,在心里下了一个判断:这个年轻人,不简单。至于方初?方辰没有提,他知道方初没来的原因,但他没有点破。
方初那天在部队,照常训练,照常开会,照常吃饭。晚上回到宿舍,洗了澡,躺在床上,把灯关了。
他翻了身,面朝墙壁,把被子拉到下巴,闭上眼睛。
脑海里浮现出一个画面——知夏在方家的老房子里,跪在方屿钊面前,磕了三个头,叫了一声“干爸”。方屿钊笑着把她扶起来,给她戴上一对镯子。一家人围坐在一起,热热闹闹地吃饭、喝酒、聊天。左旗坐在知夏旁边,给她夹菜,帮她倒水,两个人相视一笑,默契得像一个人。
祝贺你,姑姑。
他在心里说,他的呼吸还是平稳的,心跳还是均匀的,没有任何人能看出来,这具看似平静的身体里面,有什么东西正在一点一点地、不可逆转地死去。
外面风很大。明天大概会降温。
方初把被子裹紧了一些,闭上眼睛,在心里对自己说了一句只有他自己听得见的话——
就这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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