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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章 大乾工业革命打响


交代完任务,沈晚转过身,冲着不远处警戒的几人招手。

“林冲,展昭,你们两个过来。”

林冲把燧发枪背在身后,一路小跑过来。展昭紧随其后。

两人停在距离别墅大门三步远的地方。脚下是干干净净的人工草坪,他们脚上却全是岭南的黑泥。

“主子,有何吩咐?”林冲低头看着自己的泥靴,使劲往后缩了缩脚。

“进屋说。”沈晚按在指纹锁上。

滴。

合金大门向两侧无声滑开。

林冲和展昭立在原地,双腿僵直。屋内的地面铺着大块的白色瓷砖,亮得能照出人影。这比大乾皇宫的金銮殿还要干净百倍。

“主子,属下身上脏,冲撞了这仙宫……”林冲连连摆手,死活不肯迈步。

沈晚有些不耐烦。

“脱了靴子进来。这是军令。”

两人不敢违抗。手忙脚乱地蹬掉满是泥浆的军靴,穿着破洞的布袜,踮着脚尖踩上瓷砖。

踏入大门的那一瞬。

一股强劲的冷风从头顶呼啸而下,瞬间包裹住两人。

外面的岭南荒原,气温高达四十度,闷热潮湿,站着不动都会流一身汗。而这屋里,冷风刺骨。

林冲打了个猛烈的哆嗦,双臂抱在胸前,胳膊上冒出一层细密的颗粒。

他四下张望,试图寻找藏在角落里的巨大冰块。

大乾的权贵夏天用冰,那都是冬天存进地窖的,金贵得很。这屋里冷得邪乎,得用多少冰?

“娘娘,这屋里……藏了千年玄冰?”展昭握着冲锋枪的手紧了紧,四处踅摸。

沈晚指了指头顶白色的长条形百叶窗。

“那叫中央空调。只要有电,这屋里永远都是这个温度。”

林冲盯着那个出风口,脑子里完全无法理解“电”是个什么东西。他只认定一件事,自家主子绝对是天上的神仙下凡。

沈晚走到客厅中央,一屁股坐在宽大的真皮沙发上。

“坐下说。”

林冲和展昭走到沙发前。那沙发呈现出一种高级的灰黑色,皮质细腻。林冲伸出一根手指,小心翼翼地戳了一下。

软的。比棉花还软。

他猛地缩回手,扑通一声单膝跪在地上。

“主子站着,属下不敢坐!这等神物,属下碰一下都是折寿!”

展昭也跟着跪下。

沈晚没强求。她拿起茶几上的遥控器,按下红色按钮。

啪。

客厅顶部的巨大水晶吊灯瞬间点亮。

刺眼的白光倾泻而下,把整个一楼照得没有一丝阴影。

展昭条件反射般拔出腰间的短刀,挡在身前。强光刺目,这是遭遇伏击的本能反应。

等他看清那是头顶的琉璃罩子发出的光后,手里的刀当啷一声掉在瓷砖上。

“没点火?也没用蜡油?”林冲仰着头,嘴巴张得能塞进一个拳头。

“说了,这是电。”沈晚站起身,走向开放式厨房。“过来。”

两人从地上爬起来,亦步亦趋地跟在后面。

沈晚停在不锈钢水槽前。岭南这地方,最缺的就是干净水。外面的泥塘里全是毒虫和腐肉,喝一口就能要半条命。这也是为什么流放犯在这里活不长的根本原因。

沈晚伸手,向上扳动银色的金属水龙头。

哗啦。

粗壮的水柱喷涌而出,砸在水槽底部,溅起晶莹的水花。

林冲的呼吸彻底停滞。

那水太清了。没有任何杂质,没有一丝浑浊。比大乾深山里的山泉水还要透亮。

“娘娘!这水……”展昭喉结滚动,咽了一口唾沫。他们一路上喝的都是房车里配给的瓶装水,早就知道主子有净水的神通。但看着这水源源不断地从墙里流出来,视觉冲击力完全不同。

“尝尝。”沈晚退开半步。

林冲毫不犹豫地扑上去,双手接住水流,大口大口地灌进嘴里。

清凉。甘甜。没有任何土腥味和苦涩感。

他一口气喝了半肚子水,抹了一把脸,转头看向沈晚,眼眶直接红了。

“主子!有了这水,咱们那五千弟兄,还有外头那一万多号人,就真能在岭南扎下根了!”

大军未动,粮草先行。但在岭南,水比粮更重要。

沈晚关掉水龙头。水流戛然而止。

她靠在琉理台上,双臂环胸,盯着面前这两个最忠心的部下。

“今天叫你们进来,不是为了显摆。”

沈晚声音压低。

“外面那十万亩荒地,烂泥遍地,毒虫横行。你们手底下的兵,心里肯定在打鼓,觉得这地方是个死局。”

林冲低下头。确实,虽然将士们对沈晚敬若神明,但面对这恶劣的生存环境,悲观情绪不可避免。

“我给你们交个底。”沈晚指着头顶的电灯,又指了指水龙头。“只要你们跟着我干,把外面的水泥厂建起来,把城墙垒起来。三年内,我保证让你们手底下的每一个兄弟,都能住上通水通电、冬暖夏凉的房子。”

林冲猛地抬起头。

人人住仙宫?

这承诺太大,大到足以掀翻任何一个大乾军人的认知。

大乾的士兵,拼死拼活一辈子,退役后能分到两亩薄田、一间漏风的茅草屋,那就是祖坟冒青烟了。

现在,主子许诺给他们这种神仙日子。

林冲没有任何怀疑。这座凭空拔地而起的别墅,就是最铁的证明。

“属下这条命,从今往后就是主子的!”林冲双膝跪地,额头重重磕在瓷砖上。“谁敢在背后嚼舌根,属下第一个活劈了他!”

展昭跟着磕头。“誓死追随娘娘!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沈晚要的就是这个效果。恩威并施,展示绝对的实力,再画上一张看得见摸得着的大饼。这支队伍的忠诚度,被彻底焊死。

“行了,出去干活。今晚加餐,吃炖肉。”

“得令!”

两人从地上爬起来,倒退着走到门口,穿上泥靴,风风火火地冲进外面的热浪里。

客厅里安静下来。

萧景珩从楼梯处走下来。他刚才一直站在二楼的转角,听完了全程。

他穿着一身黑色的劲装,没有戴那套精巧的机械外骨骼。步伐略显沉重,但脊背挺得笔直。

“收买人心,你比朝堂上那些老狐狸熟练得多。”萧景珩走到沙发旁。

“那叫利益捆绑。画大饼不给实惠,那是耍流氓。”沈晚走向楼梯。“跟我来,看看你的房间。”

萧景珩跟在后面。

二楼的走廊铺着厚厚的地毯。沈晚推开尽头的一扇双开木门。

这是一个面积超过八十平米的超大房间。

正中央摆着一张两米宽的大床,铺着纯白色的真丝床品。巨大的落地窗外,就是岭南的荒原。

萧景珩的注意力却没有放在那张大床上。

他盯着房间右侧的一个玻璃隔间。

隔间里,摆放着各种奇怪的金属器械。有带有滑轮和配重的拉力架,有固定在地上的双杠,还有一台履带式的跑步机。

“进去试试。”沈晚推开玻璃门。

萧景珩走进去。他抓住拉力架上的两个金属把手。

“双腿站稳,腰部发力,往下拉。”沈晚在一旁指导。

萧景珩照做。配重块发出金属撞击的脆响。他感到大腿和腰背的肌肉群被精准地牵扯、拉伸。

“你的腿部神经虽然接上了,外骨骼也帮你强行冲开了经脉的死结。但长期不用,小腿肌肉萎缩是实打实的。”沈晚拉过一把椅子坐下。“外骨骼是杀手锏,不能当拐棍。你得靠这些器械,把肌肉重新练出来。”

萧景珩松开把手。大腿传来一阵酸胀感,这是真实的活着的感觉。

他转身面向沈晚。

“需要多久能彻底恢复?”

“看你对自己有多狠。”沈晚靠在椅背上。“一天练四个时辰,三个月。你能恢复到巅峰状态的八成。”

三个月。

萧景珩握紧拳头。这比太医院判定的终生残废好了何止千倍。

在沈晚的指导下,萧景珩苦练了一下午,天色暗淡下来。

在淋浴间洗去浑身的汗水。

他走出淋浴间,来到那张两米宽的大床前。

大乾的床榻大多是硬木板铺上褥子,睡久了骨头疼。

他伸手按在白色的床垫上。

手掌瞬间陷进去一个深坑,松开手,床面迅速回弹,恢复平整。

“这张床,跟昨晚主卧里的一样。”沈晚走过来,拍了拍床垫。“脱了衣服躺上去试试。”

萧景珩脱下外衣,只留下一件单薄的白色里衣。他仰面躺在床上。

身体陷入柔软的包裹中,床垫的支撑力完美贴合着脊椎的曲线。所有的疲惫和肌肉的酸痛,在这一刻被无限放大,又被这柔软的触感迅速抚平。

头顶是散发着暖黄色光晕的顶灯。

耳边是中央空调出风口轻微的白噪音。

萧景珩盯着天花板。

三年前。

他被关在京城天牢。潮湿的霉味,老鼠在墙角乱窜。他双腿尽废,躺在冰冷的干草堆上,听着隔壁牢房传来的惨叫,等着皇帝赐下的毒酒。

半年前。

他被软禁在王爷府,周围的下人,没人给他好脸色。

四个月前。

他像死狗一样,被扔在王府门前。

而现在。

他躺在比皇帝寝宫还要舒适百倍的大床上。喝着没有任何杂质的清水,吹着凉风。手底下握着五千重甲兵和一百五十杆能喷吐火舌的杀器。

这哪里是流放。

这分明是改天换地的前奏。

“这种日子,会让人丧失斗志。”萧景珩声音低沉。

“错。”沈晚拉开旁边的衣柜,从里面翻出一套灰色的纯棉睡衣,直接扔在他脸上。

“只有吃饱穿暖,住得舒服,才有力气去抢更多的好东西。”

睡衣盖住视线。纯棉的布料带着一股阳光暴晒后的干净味道。

萧景珩拿下衣服,撑着床垫坐起身。

沈晚站在床边,居高临下地看着他。

“换上睡衣,今晚好好睡一觉。明天一早,你还要带一千重甲兵去探那个苗人部落的底。”

萧景珩拿着衣服的手停在半空。

沈晚转身走向门口。“我去楼下弄点吃的。这屋里的一切,你随便用。”

门被轻轻带上。

房间里只剩下萧景珩一个人。

他低头看着手里的灰色衣物,手指一点点收拢,将柔软的布料捏得死紧。

窗外,隐隐传来重甲兵操练的号子声和流民挖土的动静。

萧景珩转头,视线穿过落地窗,定格在三十里外那片连绵起伏的黑色山脉上。

那是苗人部落的方向。

也是大乾工业革命将要碾碎的第一块绊脚石。

萧景珩穿着那套灰色的纯棉睡衣,正感受席梦思的柔软,房门就被敲响了。

沈晚推门进来,手里拿着一条干毛巾。

“吃晚饭,林冲和展昭都在楼下等着。”

萧景珩站起身,跟着沈晚下了楼。

客厅的大理石餐桌上,已经摆好了四份餐具。

林冲和展昭局促地坐在靠背椅上,双手规规矩矩地搭在膝盖上。

劳累一天,两人换了干净的衣裳,但面对这亮堂堂的餐厅,还是显得有些手足无措。

沈晚走进开放式厨房,从冰箱里取出几块真空包装的厚切和牛牛排。

撕开包装,血红的肉质纹理清晰,油脂分布均匀。

平底锅架在电磁炉上,热力迅速升腾。

沈晚扔进去一块黄油。

滋啦——

黄油迅速融化,泛起金黄色的泡沫。牛排下锅,浓郁的肉香瞬间在冷气十足的客厅里炸开。

林冲使劲抽了抽鼻子。这种香味,和他以前在军营里吃的白水煮肉完全不同。那是油脂被高温激发出的焦香,直勾勾地往天灵盖里钻,这味道有些熟悉。

“主子,这肉……怎么是红的?”林冲盯着锅里,他一路押解流放队伍,吃过主子赏赐的方便面、吃过压缩饼干、吃过鳄鱼肉、但牛排还未曾吃过。

“这叫牛排。五分熟最嫩。”

沈晚利落地翻动铲子,牛排表面迅速结出一层焦褐色的硬壳,锁住了内部的肉汁。

除了牛排,桌上还摆着几盘清脆的小菜和一大盅奶油蘑菇浓汤。

但最吸引人的,是餐桌正中心那个冒着热气的木甑。

里面盛着的,是沈晚刚从初级农场里收获的——野香疣米。

这是疣粒野生稻的改良品种。在大乾朝,稻米多是糙米,带着壳渣,吃起来剌嗓子。即便是皇宫里的贡米,也多有一股陈腐味。

但这野香疣米不同。

沈晚揭开木甑的盖子。

一股清甜醇厚的米香瞬间漫溢开来。这香味不冲鼻,却绵长悠远,带着一股淡淡的山野清气,仿佛让人瞬间置身于雨后的原始森林。

“好香的米。”萧景珩走到桌边,视线定格在木甑里。

改良新碾的野香疣米,颗粒饱满,色泽莹白如玉。在顶灯的照射下,米粒表面泛着一层淡淡的油光,晶莹剔透。

沈晚拿过木铲,给每人盛了一碗。

出锅的米粒颗颗分明,油亮饱满,不黏不散。

林冲接过碗,手都在抖。他活了三十多年,从没见过这么漂亮的米饭。这哪里是粮食,这简直是精雕细琢的艺术品。

他顾不得烫,先用筷子拨了一口塞进嘴里。

入口软糯,却不失嚼劲。

牙齿切开米粒的瞬间,一股灵润的回甘在口腔中炸裂。越嚼越甜,那股山野的清气顺着食道滑下去,整个人都像被洗涤了一遍。

“天呐……”林冲含糊不清地喊了一声。

他以前觉得,米饭就是用来填饱肚子的。现在他发现自己错了,错得离谱。

这一口米饭,空口吃都香得不行。

展昭也顾不得形象了。他夹起一块沈晚切好的牛排,蘸了点黑胡椒酱,配合着野香疣米送进嘴里。

鲜嫩多汁的牛肉在舌尖化开,浓郁的肉香与清甜的米香交织在一起,层次感极强。

“娘娘,这米饭配上这肉,属下觉得以前吃的那些……全是猪食。”展昭放下筷子,一脸虔诚地看着碗里的米。

萧景珩吃得很优雅,但速度极快。

他能感受到,这野香疣米进入腹中后,有一股温和的热力散发开来。这不仅仅是填饱肚子,这种改良品种似乎对身体的恢复大有裨益。

沈晚端起一小碗奶油浓汤喝了一口。

“这米是刚下来的,多吃点。”

桌上没人说话了。

只剩下咀嚼声和碗筷碰撞的轻响。

四块厚切牛排被风卷残云般扫光。那一木甑的野香疣米,被林冲和展昭刮得干干净净,连粘在木壁上的几粒米都被林冲仔细地抠了下来。

林冲放下碗,打了个响亮的饱嗝。

他拍了拍肚子,脸上全是满足。

“主子,吃完这顿饭,属下觉得浑身都是劲儿!现在就是让属下赤手空拳去打老虎,属下也敢冲上去!”

这不是夸张。

这种高级食材带来的心理和生理上的双重满足,让这些在大山里摸爬滚打数月的汉子,瞬间回了血。

屋外,操练一天的重甲兵和干完活的流民围在篝火边,美滋滋地吃着大饼和炖肉。

每个人脸上洋溢着未来美好生活的憧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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